预见风险 立足安全——城市运行中的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7-11-25
作者:UR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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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2017城市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沪举办,为深入研究城市发展中的风险问题,探讨新时代背景下的城市风险管理,来自国内外的职能部门、国际组织、知名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近400人围绕“城市运行中的风险管理”这一主题,针对城市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所存在的关键、热点问题展开激烈地研讨,聚焦城市风险管理中的难题和挑战,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上海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孙建平做了主旨演讲。
 

 

刚刚结束的十九大,做出了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也就是说,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是高于1981年提出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美好生活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基于城市发展的,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世博会是2010年上海世博,主题就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两者不谋而合,所以未来我们努力的重心,一定是建设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匹配的城市,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安全,就是从抵御风险到管控风险,再到化解风险,再到预见风险,最终到防范风险。

 

而且我们说的城市风险是广义的,包括传统和非传统风险,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就是研究这个前沿学科的,或者说科学研究这个领域的理论、机制、方法、系统,最终是为未来的城市,撑开一张无形的保护伞,不管是工程安全、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灾难侵害、恐怖袭击、环境事件等等,都纳入了我们研究的视野并划定重点,甚至未来人工智能发展后对城市可能带来的新型风险,我们也已经着手开始研究。

 

一、必须关注城市安全运行的四大问题

 

当今中国城市,保持发展速度和守住安全底线,这对辩证关系,比任何时候都重要,比任何阶段都迫切,比任何关系都优先。按照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国家安全总体观的要求,对于研究保障中国大型城市运行平稳安全;防范传统、非传统安全的技术、机制和系统的工作,可能是未来15至30年最为紧要的任务,甚至直接影响中国“两个百年”重大战略的实现进程。

 

正如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所说,当今社会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伴随现代化进程产生的负面影响已对社会基石构成威胁。中国城市面临比以往更繁多、更复杂、影响更大的安全隐患,城市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在理念意识、技术标准、体制机制、法规保障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1、缺乏基于风险的社会共识。现代城市欣欣向荣的繁华盛世之下,往往潜伏着许多安全隐患。就上海而言,体量巨大的高层建筑防火、超大客流量的轨道交通、危化物品生产存储运输环节等传统风险依然突出;共享单车、网约车、互联网理财等新经济、新产业模式下的社会风险亦开始萌生。而其一,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大多没有做好迎接风险社会的准备,风险意识欠缺,管理上依然奉行以“事件为中心”的应急模式,造成有时本可“花小钱消险”的工作变成了“花大钱救灾”的事件。其二,社会公众对于风险的认知程度较低,风险防控的参与意识不强,自发自觉的发现风险、报告风险的系统。全面提升公众风险意识、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是风险管理的根基石本。

 

2、缺乏可推广的适用技术和统一标准规范。适应时代背景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是实现城市风险治理现代化的载体,而现有的技术与标准仍不足以满足需求。一方面,城市主要灾种和多元风险的防灾减灾技术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部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偏低,各行业风险监测管理标准不统一不规范,也增加了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难度。

 

3、 缺乏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机体,城市风险具有系统性、复杂性、突发性、连锁性等特点,风险防控需要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的专业合作与统筹协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城市风险治理的核心。但目前,我们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然存在各自为阵、条块分割等碎片化、单方化的问题,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直接影响了城市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能力。

 

4、缺乏政策法规的有效更新。城市始终处在建设更新的过程中,其多重因素之间或协作或冲突的相互作用,会使城市社会的发展变化异常复杂并相应地面临各种阶段性风险。而在传统领域风险和互联网、共享经济等非传统领域风险叠加的新形势下,部分既有政策法规脱节滞后,新的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缺失,一些法规操作性不强,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划分不清。
 

 

二、 完善城市运行风险管理体系,构筑多元共治格局

 

针对城市安全运行和风险管理的新趋势和新形势,我们提出123城市安全运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即着力于一个理念、两个平台、三个机制的建设升级,从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主导的行政化风险管控体系转型升级为开放性、系统化的多元共治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

 

一个核心理念:居安思危,强化风险意识

 

城市风险客观存在、具有不确定性,但却可以预测。总结以往经验教训,我们发现一个铁的规律:除了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等问题,几乎所有风险都是可预防、可控制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风险意识。风险意识是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的首要条件。首先,要加强相关领导和部门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论的教育和普及,使其工作思路从应急管理转向风险管理,工作重心从“以事件为中心”转向“以风险为中心”,从单纯“事后应急”转向“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从根本上解决认识问题、筑牢底线思维。其次,要加强社会风险管理责任的宣传和公众安全风险知识的科普,形成全社会的风险共识。要想安居乐业,必须居安思危,只有居安思危,才能化险为夷。

 

两个综合平台:共享互通,统筹风险管理

 

一是搭建综合预警平台。构建集风险管理规划、识别、分析、应对、监测和控制的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估系统,在统一规范的标准基础上,加强各行业与政府间的安全数据库建设,整合各领域已建风险预警系统,构建覆盖全面、反应灵敏、能级较高的风险预警信息网络,形成城市运行风险预警指数实时发布机制。

 

二是健全综合管理平台。在风险综合预警平台基础上,强化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完善城市管理各部门内部运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职能的“互联网+”风险管理大平台,并以平台为核心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和运营企业进行常态化风险管理工作。

 

三个关键机制:多元共治,完善风险体系

 

一是三位一体,构建风险共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在城市风险管理中的优势,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主动的城市风险长效管理机制。政府主导城市风险管理,做好公共安全统筹规划、搭建风险综合管理平台、主动引导舆情等工作,同时对相关社会组织进行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积极推进风险防控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运营企业规范行业生产行为,提供专业技术和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形成均衡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和市民群众充分参与,如加强社区综合风险防范能力的建设,在已有的社区风险评估和社区风险地图绘制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和完善社区风险管理模式,真正实现风险管理社会化。

 

二是精细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的精细化管理,其一要完善城市风险源发现机制,通过社会参与途径多元化,结合移动互联等时代背景,应对城市风险动态化带来的管制难点。如补齐风险源登记制度短板,对责任主体、风险指数、应对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其二是促进低影响开发、智能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形成系统的、适用的“互联网+”风险防控成套技术体系;其三是提升各领域的安全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风险防控标准体系,为全市综合风险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多管齐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借鉴国内外城市安全管理经验,根据本市城市运行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提高政策法规的时效性和系统性,建立高效的反馈机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运行及生产安全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保险机制,创新保险联动举措,促进保险公司主动介入到投保方的风险管理当中去,防灾止损,控制风险,并通过保险费率浮动机制等市场化手段,形成监控结果与保费挂钩的制度,倒逼企业和个人进行行业规范和行为约束, 从而建立起以事故预防为导向的保险新机制,达到政府管理、保险公司、投保方“三赢”的效果。
 

 

记得在去年的论坛上我曾说过,中国城市的独特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城市风险管理之路。关于安全管理,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曾于1941年提出海因里希法则,成为当今世界研究风险、防范风险的铁律。我也说过,我们有信心通过新科技、新实践,研究出“同济法则”“上海法则”,相信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旗帜,最终会找到防范城市风险的“中国道路”“中国法则”。
(本文作者为孙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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