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安全”被定在了城市工作的首位,需“一把手”亲自抓,但城市安全怎么抓怎么管?2月24日,普陀区举办“一把手”培训班,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孙建平受邀为普陀区区内的党政“一把手”作专题讲座。讲座中,孙建平院长汇报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思想和两办《意见》的心得体会,结合市领导强调的1与0的安全和其他工作关系的把握,以及多年来对城市风险防控的实践与思考,同时针对破解普陀区当前安全运行面临的风险,提出了若干建议。
孙建平认为:《意见》6部分,20条,是继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思想,以城市为载体就安全发展问题专门发文,建国以来尚属首次。正如《意见》指出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一些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意见》的出台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安排,明确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防控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保障能力、加强统筹推动等政策措施,对于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孙建平认为:《意见》开篇指出“近年来,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建立和完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显得十分迫切和必须。
孙建平分析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经历的三个阶段: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城市问题”到SARS后的“城市危机”,再到如今的“城市风险”。“当下,城市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机体、一个巨大的运行系统,面临着比以往更多、更复杂、影响更大的威胁,城市步入了风险管理阶段。”他同时强调,不管在哪个阶段,给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宜居的环境,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上海作为拥有2400多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在治安、消防、生产、交通、网络、食品、电梯、寄递等重点领域,如何保障有序运行,不发生系统性、全局性的安全风险,就成了城市管理的应有之义。而城市风险管理则应着力在:居安思危风险理念强化;综合预警、管理平台完善;多元共治、精细管理、依法保障机制建设,从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主导的行政化风险管控体系转型升级为开放性、系统化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
讲座最后,孙建平针对普陀区区域运行管理中面临的难题建言献策。他认为,近年来普陀区在城市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可期。但也面临了一些发展难题和短板。诸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防汛设施和水环境质量、城区长效管理、产业转型升级等,破解这些难题,除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落实举措、体制保障、机制创新等外,其中抓好风险防控,确保城区各方面运行安全有序,是重中之重。围绕着城市风险防控,孙院长提出了5条建议:
疏理风险点,建立风险目录,对区域内公共安全风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综合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风险,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风险和因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而产生的风险进行分类;按蓝、黄、橙、红进行分级,实时预警。
对现存风险制定一事一策,根据风险类型和级别,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引入保险,运用市场手段和社会力量,落实风险识别、预警、管控等风控措施。
制定工作意见,解决认识、框架、目标、任务、途径、要求、责任、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