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安全为核心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7-02-09
作者:孙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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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大范围来看,目前国内各地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大多数可以纳入城市安全风险的范畴,尤其在我国加速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如何管控城市安全风险,已经成为突出课题,尤其是在中国目前大型、特大型城市不断崛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世界级城市群和越来越多城市组团出现的时候,城市安全风险管理,更加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安全,可以说就没有城市的明天。
 
城市安全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思考:一是城市安全风险对于城市而言、对于城市的管理者而言,对于城市的市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二是城市安全风险真的这么无影无踪,难道都是靠天吃饭吗?我思考答案是:
 
  1、提供能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环境,是各级政府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这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哪个国家哪个地方的政府,管不好公共安全,都交代不过去。一切为了人民,更是我们党的宗旨,是我们共产党人肩上之责,我们必须从更自觉的高度,关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问题。
 
  2、安全风险不是不可预测、不可预防的,是有着科学规律的。大家都知道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为: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说明有规律可预见甚至可以防范。当前城市风险管理看似千头万绪,有人说我们中国人口太多、城市太多、地域太大、发展太不平衡,从概率论的角度来说,发生一些公共安全事故似乎是必然的,没什么大惊小怪,也许这话说对了一部分,但我们要做的就是改变,要确立理念,完善技术,最关键是构建科学体系,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模式,也不是亡羊补牢、补苴罅漏的事后补救模式,而是高度科学的、社会各方参与的、有理论有模型的、综合运用前沿技术的、可以量化降低安全风险的全新模式。
 


 
 
"城市问题"到"城市风险"
 
  从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着眼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海当前应高度重视城市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牢牢守住公共安全运行底线。有三点思考。
 
  1、围绕公共安全为核心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社会需求急迫,中国特色明显,上海先行优势突出。因为我们用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城市化进程。期间,作为特大城市的上海一直处于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然而这种高速发展是一种打破资源均衡,突破自然法则的过程,所叠加的风险具有密集、流动、圈域的特点。
 
  2、科学的评估、防范、应对、分担各类风险,是当前城市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因为我们面临着比以往更多、更复杂、影响更大的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无论是自然灾害、人为因素、还是技术创新中的不确定性,这些城市风险无处不在。
 
  3、当城市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运行系统时,一个事件的发生往往会造成系统性的影响,“城市问题”已经演变成为“城市风险”。改革开放之初,我们通过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等管理手段来应对环境污染、卫生条件差、安全无保障等“城市问题”。在2003年SARS事件后,我国逐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城市管理进入了应急管理阶段。然而,当“城市问题”已经演变成为“城市风险”,尤其像上海这种特大型城市,这些年的风险管控压力不断加大。随着人口产业高度集聚,高层建筑和重要设施高度密集、轨道交通承载量严重超负,许多过去的“城市问题”已经演变成为“城市风险”,如果防控不当、一触即发,可能造成巨大的系统性影响。建设一套更完备、更高效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构建公共安全为核心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为核心的城市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在现有的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基础之上,并对其进行大幅优化,成为一个能够做到事前科学地“防”,事中有效地“控”,事后能把影响降到最低、损失降到最少地"救"。为此,应切实做到五个“转变”:
 
  1、转变管理观念,从以事件为中心,转向以风险为中心。我们知道,具体事件不能预测,风险则可以辨识的。为使风险降到最低,就必须克服围绕具体事件制定管理措施的局限,从更为系统的角度审视城市风险,以风险分析作为政策和管理的依据。当前,尤其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城市风险意识教育。
 
  2、转变应对原则,从习惯“亡羊补牢”转向自觉“未雨绸缪”。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当下的复杂环境下,我们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凡事都需重视潜在的问题,预估可能的后果、做好最坏的打算、争取最好的结果。政府财政投入应更多考虑“未雨绸缪”的工作,并作出制度性安排。
 
  3、转变工作重心,从单纯“事后应急”转向“事前、事中防控”。当我们城市进入风险管理阶段,除了日常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外,更需要关注事前和事中阶段。在市级层面应尽快设立城市运行风险预警指数分析和发布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城市风险进行集成分析,实时预警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转变工作主体,从行政单方主导转向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参与。城市风险管理,需要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引导支持,但绝不能由政府一家唱“独角戏”。应对纷繁复杂的风险应对压力,仅凭政府单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难以支撑,必须充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和市民群众充分参与。例如,可以在前几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先期在工程建设、市政设施运维、交通运输等领域全面推行运用保险机制介入风险管理和实施第三方风险隐患评估的做法,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5、转变政社关系,从被动危机公关转向主动引导公众。一旦发生危机事件,第一时间告知真相、引导舆论,是城市管理者的重要任务。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扩散已经不同以往,社会舆论的形成速度也远超过往。对此,城市管理应当尽快走出过去被动危机公关的状态,以更为主动、积极的姿态引导公众。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在第一时间披露权威事实、核心信息,引导公众情绪;并在日常工作创新中综合运用社交媒体等手段,保持政府同公众间的有效沟通,引导公众成为城市风险管理的有力支持者、共同参与者。
 
作者:孙建平 上海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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